广东高速货车收费新旧模式:计重收费,货车超限收费,降还是升?
参考:南方都市报,证券日报 时间:2015-06-25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和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通知,为确保完成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目标,广东省决定于2015年6月底实施高速公路车型分类调整和货车完全计重收费工作。广东省现行的高速公路收费车型是以车辆轴(轮)数及车头高度等物理参数进行分类,广东省当前实施的是“车型+计重”的组合式计重收费模式。此次为了顺利接入全国ETC联网,广东省高速公路货车收费有了新内容如下:
广东省高速公路货车新收费模式:物流货车计重收费
以实地测量的车货总重量为依据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四车道高速公路基本费率为人民币0.09元/吨·公里,六车道以上高速公路基本费率为人民币0.12元/吨·公里,对于正常装载部分及超限部分,分别按照规定的比例和公式计收通行费。
广东省高速公路货车旧收费模式:物流货车计重+车型收费
广东高速公路货车旧收费实施的是“车型+计重”的组合式计重模式,对正常装载及超限30%以内的部分按车型分类收费,对超限30%以上的部分按照超载幅度的不同递增加收通行费。
自2003年,交通运输部发布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489—2003),按照行驶证核定的座位(吨)数进行分类,该收费车型分类标准与广东省执行的车型分类标准存在较大区别。本次广东省高速公路实施车型分类行业标准及货车完全计重收费,有利于推进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实施进程,提升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同时,对于综合治理超限超载车辆、保护道路桥梁安全具有正面意义。
相关阅读
广东高速收费新模式:http://www.sunhay.net/logistics/news/36.html
相关阅读
广东高速收费新模式:http://www.sunhay.net/logistics/news/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