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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 行 的 一 般 性 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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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 路 交 通 條 例 》 (第 37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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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6(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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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 險 駕 駛 引 致 死 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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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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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 險 駕 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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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8(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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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小 心 駕 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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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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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酒 類 或 藥 物 的 影 響 下 駕 駛 、 企 圖 駕 駛 或 掌 管 汽 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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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9A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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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體 內 酒 精 濃 度 超 過 訂 明 限 制 的 情 況 下 駕 駛 、 企 圖 駕 駛 或 掌 管 汽 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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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9B(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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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合 理 辯 解 而 沒 有 提 供 呼 氣 樣 本 以 作 檢 查 呼 氣 測 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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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9C(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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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合 理 辯 解 而 沒 有 提 供 呼 氣 樣 本 以 作 呼 氣 分 析 , 或 無 合 理 辯 解 而 沒 有 提 供 血 液 或 尿 液 樣 本 以 作 化 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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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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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比 速 度 限 制 高 出 逾 每 小 時 15 公 里 的 速 度 駕 駛 , 但 第 5A 或 5B 項 適 用 的 情 況 除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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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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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比 速 度 限 制 高 出 逾 每 小 時 30 公 里 的 速 度 駕 駛 , 但 第 5B 項 適 用 的 情 況 除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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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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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比 速 度 限 制 高 出 逾 每 小 時 45 公 里 的 速 度 駕 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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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5(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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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道 路 上 駕 駛 汽 車 進 行 競 賽 或 速 度 試 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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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6(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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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意 外 發 生 後 沒 有 停 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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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6(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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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意 外 發 生 後 沒 有 提 供 詳 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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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6(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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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 有 報 告 意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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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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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 有 服 從 警 務 人 員 或 交 通 督 導 員 的 指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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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 路 交 通 (交 通 管 制 )規 例 》
(第 374 章 , 附 屬 法 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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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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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 過 雙 白 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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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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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 有 遵 從 交 通 燈 的 指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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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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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 有 讓 斑 馬 綫 上 的 行 人 先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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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8(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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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 有 為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隊 員 而 停 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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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 車 隧 道 (政 府 )規 例 》
(第 368 章 , 附 屬 法 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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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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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比 臨 時 最 高 速 度 限 制 高 出 逾 每 小 時 15 公 里 的 速 度 駕 駛 , 但 第 16或 17項 適 用 的 情 況 除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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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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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比 臨 時 最 高 速 度 限 制 高 出 逾 每 小 時 30 公 里 的 速 度 駕 駛 , 但 第 17項 適 用 的 情 況 除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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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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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比 臨 時 最 高 速 度 限 制 高 出 逾 每 小 時 45 公 里 的 速 度 駕 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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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1)(g)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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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 過 連 續 雙 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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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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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 過 《 道 路 交 通 (交 通 管 制 )規 例 》 (第 374 章 , 附 屬 法 例 )附 表 2 第 502 號 圖 形 所 示 類 型 的 附 有 虛 綫 的 連 續 白 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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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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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比 《 道 路 交 通 (交 通 管 制 )規 例 》 (第 374章 , 附 屬 法 例 )附 表 1 第 136 號 圖 形 所 示 類 型 的 交 通 標 誌 顯 示 的 速 度 限 制 高 出 逾 每 小 時 15 公 里 的 速 度 駕 駛 , 但 第 21 或 22 項 適 用 的 情 況 除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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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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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比 第 20 項 所 提 述 的 速 度 限 制 高 出 逾 每 小 時 30 公 里 的 速 度 駕 駛 , 但 第 22 項 適 用 的 情 況 除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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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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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比 第 20 項 所 提 述 的 速 度 限 制 高 出 逾 每 小 時 45 公 里 的 速 度 駕 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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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1999 年 第 198 號 法 律 公 告 廢 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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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 區 海 底 隧 道 行 車 隧 道 附 例 》
(第 215 章 , 附 屬 法 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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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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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 過 行 車 隧 道 內 的 連 續 雙 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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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a)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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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比 《 東 區 海 底 隧 道 行 車 隧 道 附 例 》 (第 215 章 , 附 屬 法 例 )附 表 第 6 或 7 號 圖 形 所 示 類 型 的 交 通 標 誌 顯 示 的 速 度 限 制 高 出 逾 每 小 時 15 公 里 的 速 度 駕 駛 , 但 第 30 或 31 項 適 用 的 情 況 除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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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a)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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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比 第 29 項 所 提 述 的 速 度 限 制 高 出 逾 每 小 時 30 公 里 的 速 度 駕 駛 , 但 第 31 項 適 用 的 情 況 除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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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a)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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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比 第 29 項 所 提 述 的 速 度 限 制 高 出 逾 每 小 時 45 公 里 的 速 度 駕 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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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b)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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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 過 《 道 路 交 通 (交 通 管 制 )規 例 》 (第 374章 , 附 屬 法 例 )附 表 2 第 501 或 502 號 圖 形 所 示 類 型 的 連 續 雙 白 綫 或 附 有 虛 綫 的 連 續 白 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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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 老 山 隧 道 附 例 》
(第 393 章 , 附 屬 法 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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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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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 過 連 續 雙 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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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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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比 《 大 老 山 隧 道 附 例 》 (第 393 章 , 附 屬 法 例 )附 表 第 6 或 7 號 圖 形 所 示 類 型 的 交 通 標 誌 顯 示 的 速 度 限 制 高 出 逾 每 小 時 15 公 里 的 速 度 駕 駛 , 但 第 35 或 36 項 適 用 的 情 況 除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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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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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比 第 34 項 所 提 述 的 速 度 限 制 高 出 逾 每 小 時 30 公 里 的 速 度 駕 駛 , 但 第 36 項 適 用 的 情 況 除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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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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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比 第 34 項 所 提 述 的 速 度 限 制 高 出 逾 每 小 時 45 公 里 的 速 度 駕 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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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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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 過 《 道 路 交 通 (交 通 管 制 )規 例 》 (第 374章 , 附 屬 法 例 )附 表 2 第 502 號 圖 形 所 示 類 型 的 附 有 虛 綫 的 連 續 白 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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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 區 海 底 隧 道 附 例 》
(第 436 章 , 附 屬 法 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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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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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比 速 度 限 制 高 出 逾 每 小 時 15 公 里 的 速 度 駕 駛 , 但 第 39 或 40 項 適 用 的 情 況 除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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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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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比 速 度 限 制 高 出 逾 每 小 時 30 公 里 的 速 度 駕 駛 , 但 第 40 項 適 用 的 情 況 除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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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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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比 速 度 限 制 高 出 逾 每 小 時 45 公 里 的 速 度 駕 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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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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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 過 連 續 雙 白 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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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b)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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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 過 《 道 路 交 通 (交 通 管 制 )規 例 》 (第 374章 , 附 屬 法 例 )附 表 2 第 502 號 圖 形 所 示 類 型 的 附 有 虛 綫 的 連 續 白 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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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 馬 管 制 區 (一 般 )規 例 》
(第 498 章 , 附 屬 法 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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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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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比 《 青 馬 管 制 區 (一 般 )規 例 》 (第 498 章 , 附 屬 法 例 )附 表 1 第 22 號 圖 形 所 示 類 型 的 交 通 標 誌 顯 示 的 速 度 限 制 高 出 逾 每 小 時 15 公 里?的 速 度 駕 駛 , 但 第 44 或 45 項 適 用 的 情 況 除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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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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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比 第 43 項 所 提 述 的 速 度 限 制 高 出 逾 每 小 時 30 公 里 的 速 度 駕 駛 , 但 第 45 項 適 用 的 情 況 除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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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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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比 第 43 項 所 提 述 的 速 度 限 制 高 出 逾 每 小 時 45 公 里 的 速 度 駕 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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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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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 過 《 道 路 交 通 (交 通 管 制 )規 例 》 (第 374章 , 附 屬 法 例 )附 表 2 第 501、 502 或 503 號 圖 形 所 示 類 型 的 連 續 雙 白 綫 或 附 有 虛 綫 的 連 續 白 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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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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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比 暫 時 性 速 度 限 制 高 出 逾 每 小 時 15 公 里 的 速 度 駕 駛 , 但 第 48 或 49 項 適 用 的 情 況 除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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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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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比 暫 時 性 速 度 限 制 高 出 逾 每 小 時 30 公 里 的 速 度 駕 駛 , 但 第 49項 適 用 的 情 況 除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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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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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比 暫 時 性 速 度 限 制 高 出 逾 每 小 時 45 公 里 的 速 度 駕 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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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 欖 隧 道 及 元 朗 引 道 附 例 》
(第 474 章 , 附 屬 法 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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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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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比 《 大 欖 隧 道 及 元 朗 引 道 附 例 》 (第 474章 , 附 屬 法 例 )附 表 第 6、 7、 8 或 9 號 圖 型 所 示 類 型 的 速 度 限 制 標 誌 顯 示 的 速 度 限 制 高 出 逾 每 小 時 15 公 里 的 速 度 駕 駛 , 但 第 51 或 52 項 適 用 的 情 況 除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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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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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比 第 50 項 所 提 述 的 速 度 限 制 高 出 逾 每 小 時 30 公 里 的 速 度 駕 駛 , 但 第 52 項 適 用 的 情 況 除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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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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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比 第 50 項 所 提 述 的 速 度 限 制 高 出 逾 每 小 時 45 公 里 的 速 度 駕 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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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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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 過 連 續 雙 白 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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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b)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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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 過 《 道 路 交 通 (交 通 管 制 )規 例 》 (第 374章 , 附 屬 法 例 )附 表 2 第 502 號 圖 形 所 示 類 型 的 附 有 虛 綫 的 連 續 白 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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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愉 景 灣 隧 道 及 連 接 道 路 附 例 》
(第 520 章 , 附 屬 法 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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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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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比 《 愉 景 灣 隧 道 及 連 接 道 路 附 例 》 (第 520 章 , 附 屬 法 例 )附 表 第 6 或 7 號 圖 型 所 示 類 型 的 速 度 限 制 標 誌 顯 示 的 速 度 限 制 高 出 逾 每 小 時 15 公 里 的 速 度 駕 駛 , 但 第 56 或 57 項 適 用 的 情 況 除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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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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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比 第 55 項 所 提 述 的 速 度 限 制 高 出 逾 每 小 時 30 公 里 的 速 度 駕 駛 , 但 第 57 項 適 用 的 情 況 除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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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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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比 第 55 項 所 提 述 的 速 度 限 制 高 出 逾 每 小 時 45 公 里 的 速 度 駕 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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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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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 過 連 續 雙 白 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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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b)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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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 過 《 道 路 交 通 (交 通 管 制 )規 例 》 (第 374章 , 附 屬 法 例 )附 表 2 第 502 號 圖 形 所 示 類 型 的 附 有 虛 綫 的 連 續 白 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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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1986 年 第 44 號 第 3 條 修 訂 ; 由 1995 年 第 39 號 第 14 條 修 訂 ;
由 1998 年 第 47 號 法 律 公 告 修 訂 ; 由 2000 年 第 33 號 第 5 條 修 訂 ;
由 2000 年 第 50 號 第 4 條 修 訂 ; 由 2002 年 第 3 號 第 14 條 修 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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