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方案》支持大湾区急需药品便利通关
参考:南方日报 时间:2022-10-11
-
在国务院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简称《南沙方案》)3个月之际,海关总署于9月20日出台《海关总署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若干措施》。广州海关“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专题新闻发布会提出扩大“湾区一港通”模式试点、支持大湾区急需药品便利通关
广州南沙支持大湾区急需药品便利通关
今年1月1日RCEP实施首日,沙多玛(广州)化学有限公司在南沙海关的帮扶指导下顺利通过“经核准出口商”认定。今年前9月,经南沙海关认定的经核准出口商共8家,经核准出口商共自主开具RCEP原产地声明137份,货值7286万元;经南沙进出口RCEP成员国货物达538亿元,占南沙进出口贸易比重达35%。
广州海关支持南沙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助力企业享惠。支持构建综合服务体系,持续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精准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建设技术性贸易措施粤港澳大湾区研究评议基地。支持全球人道主义仓库和枢纽建设运作,支持南沙探索举办国际重要论坛和展会活动。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南沙方案》提出“打造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高地”。针对三地规则衔接,广州海关支持在南沙试点对农产品、食品以外的部分法检商品检验实施采信。将符合条件且已在港澳上市药品中属于特殊物品的,纳入低风险管理,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急需药品、医疗器械便利通关。推动与香港电子证书合作安排落地,对内地供港禽肉、猪肉等肉类产品兽医卫生证书实施电子证书数据传输。
“下一步,广州海关将按照海关总署的工作部署,紧密对接地方政府和企业需要,着眼南沙长远创新发展,不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全力支持广州南沙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建设重大战略性平台,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更好发挥引领带动作用。”陈针说。
扩大“湾区一港通”模式试点
9月15日,85个装有空调机、微波炉、电饭煲等出口小家电的集装箱采用“湾区一港通”模式,在佛山顺德北滘码头办理通关手续后,通过驳船运至广州南沙港,直接装上国际货轮运往意大利、希腊、荷兰等国家。相较于传统的水水联运、国际中转等通关模式,整个货物通关周期减少3天以上。
畅通道、兴贸易。广州海关扩大“湾区一港通”模式试点,在符合条件的港口深入推进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海运中转集拼业务。优化粤港澳大湾区机场共享国际货运中心(南沙)运作,支持货物在南沙口岸“一站式”办理通关查验手续后,便捷快速运至机场出口。
广州海关积极支持南沙中欧班列业务拓展,加强铁路与内陆、内河、海运贸易通道对接,提升南沙港区集疏运和临港产业发展水平,推动南沙“海陆空铁”立体贸易物流枢纽网络通向全球。目前,南沙港铁路已开通至江西、湖南、四川等内陆腹地海铁联运班列35条,海铁联运量累计突破5.8万标准集装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