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引航'深化粤港澳大湾区海事协同合作
参考:交通运输部,中国交通报 时间:202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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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通运输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海事处实施深港引航合作
广东省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海事处在深圳大鹏湾水域开始实施深港引航合作,由深圳港引航站或香港领港会的引航员在大鹏湾深港两地水域提供全程一次引航服务。
今后,深圳港引航站统一受理引航合作船舶的引航申请,并负责相关船舶的引航计划安排和分配,双方各自独立指派具有深港两地引航资质的适任引航员执行引航任务。
大鹏湾水域引航员资质互认和一次引航,是深化粤港澳大湾区海事协同合作机制的表现。深港引航合作不仅有利于保障大鹏湾水域通航安全,还可大幅提高港口运作效率,进一步节省船舶通航、租金、燃油等成本。
交通运输部关于延长香港籍船舶“恒通3”进入珠海非开放水域期限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广东省口岸办关于香港籍船舶“恒通3”进入珠海非开放水域延长施工期限的请示》(粤府口字〔2022〕13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经征询国家检查检验机构和军委联合参谋部意见,同意香港籍船舶“恒通3”继续进入珠海非开放水域开展杧洲隧道项目水上DCM桩施工,期限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请你办加强组织协调,注意提醒各口岸查验管理机构加强管理,确保“恒通3”临时进入非开放水域施工时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军方有关规定要求,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提前报告船舶动态,遵守通航管理规定,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