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自由港的“不自由”政策有哪些?
参考:香港自由港 时间:2018-04-20
香港自由港的自由制度政策是一种完全不干预政策,在香港除极少数本地法律所明确限制的领域及行为外,经济活动基本上不受干预,享有高度的自由,香港自由港制度政策这主要体现在香港自由贸易制度、自由企业制度、金融自由制度、自由出入境制度等,那么香港自由港的经济政策体系除了这些以“自由”为名的特点外,还有什么值得关注的呢?或者说香港自由港“不自由”的政策有哪些呢,其实香港的自由港政策或者说香港的“积极不干预主义”已发展成为由完全不干预政策、直接干预政策及临时性干预政策这3个基本内容所构成的比较完善的自由港经济政策体系。
香港自由港的“不自由”政策分为:A.香港自由港的直接干预政策
主要立足于对某些极为敏感和重要的经济活动的严格控制,以保证香港整体经济的有序运行,因而也是实施完全不干预政策的基本前提。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1)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干预。香港政府对土地的直接干预主要集中在批地的数量、土地的定向开发管制等方面。对土地一级市场实行直接干预,可使香港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高效开发,最大限度发挥香港土地资源的潜能。
(2)对关键金融活动的干预。香港对金融市场的控制主要集中在建立港元与美元的联系汇率制、指定发钞银行及控制发钞银行的发钞行为、推行“金融三级制”等方面。
(3)对贸易领域的干预。这主要包括:对大米进口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和预储制,以防个别商贩囤积居奇,哄抬米价,影响民生;对6类商品的进口征收高关税,等等。此外,香港政府也直接干预若干影响国计民生的商品价格的形成。
香港自由港的“不自由”政策分为:B.香港自由港的临时性干预政策
主要是用于应对经济的非常态运行中所出现的问题。香港政府在运用临时性干预政策时,主要是通过界定政府的经济作用,而不是限制市场机制的作用,让经济运行更具效率。运用的临时性干预政策措施,一般包括按揭率管制、楼花转让管制、动用外汇管理基金干预金融市场,等等。
香港除了各项自由的经济政策外,香港政府还提供各项便利商贸的措施,为不断增长的贸易提供服务,使香港成为全球重要的航空及航运枢纽。此外,自由港制度也促进了艺术品交易市场的繁荣发展。
香港自由港的自由不是四海皆空,放任不管,而是合理的社会文化和法律法制的基础上形成相对自由的经济活动体,综前文香港自由港的“自由政策”和此文香港自由港的“不自由”政策来看,香港自由港的政策主要由香港自由港的完全不干预政策、直接干预政策及临时性干预政策组成,三者相辅相成,共同组成香港自由港经济政策体系,也共同见证着23年来香港自由港的成就和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