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获珠海拱北口岸部分区域管辖权
参考:央视新闻 时间: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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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31日上午10点,珠海市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举行了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租赁陆地和海域移交仪式。珠海市以租赁方式将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使用权移交澳门特别行政区,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实施管辖的决定》,相关陆地和海域依照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租赁期限自相关陆地和海域移交管辖之日起至2049年12月19日止。
珠海市举行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租赁陆地和海域移交仪式,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珠海市市长黄志豪、中央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经济部副部长杨皓等出席仪式。